桃江县水利局
桃江县水利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水利工作的部门,现有在职工作人员66人,其中公务员28人(含参照)、事业人员37人、公勤人员1人、局班子成员8人(局长1人、副局长4人、总工程师1人、纪检组长1人、工会主席1人)。
单位简介
桃江县水利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水利工作的部门,现有在职工作人员66人,其中公务员28人(含参照)、事业人员37人、公勤人员1人、局班子成员8人(局长1人、副局长4人、总工程师1人、纪检组长1人、工会主席1人)。
公开承诺
一、不糊涂。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二、不渎职。认真履职,诚信为本,勤政为民,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不腐败。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利用职权谋求任何私利,要求他不作的,自己先不作,要求他人作到的,自己先作到,干扎实事,做清白人。
以上承诺,敬请全县人民监督。
职能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县水利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水利综合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全县水资源监测与调查评估;制定全县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对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三)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划分水功能区;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的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并将有关数据通报县环境保护局。
(四)组织、指导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主管全县河道、水库、堤垸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县域内资水综合治理和开发。
(五)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城市防洪工作。
(六)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及水土保持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七)指导农村水利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农村小水电建设和机电排灌建设和管理。
(八)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
(九)主管全县水利工程,施工与队伍及行业管理,水利建设质量监督,重要水利工程管理。
(十)管理全县水利经济工作,对水利综合开发项目实行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职教工作,指导和管理水利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