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企业联合会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龙企两会”)是在区委、区政府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区贸工局、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全区规模较大,综合型非营利社团组织,自2005年成立以来,“龙企两会”秉承“诚信、敬业、高效、和谐”的协会精神,服务、服务、再服务的协会宗旨和工作理念,紧紧围绕龙岗区经济建设,围绕企业实际需要,积极促进政企、企企沟通交流,推动企业科学管理,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会员单位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连续两年被省企联评选为省先进雇主组织单位,在我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中,是企业的唯一代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联合会
- 成立
2005年
- 类型
综合型非营利社团组织
- 协会精神
诚信、敬业、高效、和谐
概况
“龙企两会”经几年不断发展,现已有会员单位700余家,其中信义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力嘉包装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外商投资双优企业”称号;深圳市联创实业有限公司的“联创”品牌荣获国家商务部授予的“最具竞争力品牌”;米兰登服饰有限公司的“米兰登”服饰荣获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品牌”;深圳市黄贤铸实业有限公司荣获深圳市第四届“最具爱心企业”符号;深圳市百家鲜食品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我会会长麦庆泉、我会常务副会长张全收还是全国第十届人大代表;协会常务副会长何宝平、古少扬分别被选为深圳市人大代表和龙岗区政协委员。
联合会章程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联合会(LONGGANG ENTERPRISE CONFEDERATION 缩写为LEC),(以下简称“龙企联”)。
第二条 “龙企联”由企业界、有关经济研究机构、企业团体负责人、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龙企联”的宗旨是:“当好政府助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进区经济建设”。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龙岗区经贸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龙岗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办公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D区五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龙企联”本着自立、自治、自给的发展原则开展工作。业务范围包括:
一、制订“龙企联”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自律条规,协调“龙企联”成员间关系。
二、研究、传播、推广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编辑和发行有关书刊、杂志。
三、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本区有关部门制定同企业有关的规章提供建议,为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提供决策建议,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作。
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关心企业工作的热点、难点,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预测新趋势,及时推广企业先进经验,组织开展评价企业活动,表彰优秀企业。
五、组织企业和有关企业团体开展与国外、境外企业及有关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培训、咨询、信息等服务功能,为企业排忧解难。
七、按照自立、自治、自给原则,加强“龙企联”常设机构自身建设,提高“龙企联”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