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主要职责
  • 5.直属单位
  • 6.派出机构
  • 7.内设机构及职责

景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景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立于

    1980 年

  • 干部职工

    71人

  • 工人

    2人

简介

景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于1980 年,现有干部职工71人,其中干部69人,工人2人,男48人,女2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9人,达97%。党员55名,男42名,女13名。县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登记科、市管科、食品科、非公党办,下辖1个直属机构:经济检查分局,1个分局:城关分局,4个工商所:南关、黄河路、石林、红水工商所,挂靠3个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

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实行管理。

2、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登记企业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4、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

5、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6、监督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

7、组织依法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8、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9、监督管理合同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动产不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10、负责组织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法行为的监督。

11、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指导协会的工作。

12、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

经济检查分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全县范围内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查处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监督、协调全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工商系统经济违法案件的统计工作。

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