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概况
  • 4.机构设置
  • 4.1.办公室
  • 4.2.人事教育科
  • 4.3.监察室
  • 4.4.税政科
  • 4.5.规费科
  • 4.6.征管法规科
  • 4.7.计划财务科
  • 4.8.信息技术科
  • 4.9.稽查局
  • 5.获得荣誉
  • 6.参考资料

安溪县地方税务局

安溪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负责铁观音的故乡——泉州市安溪县3057平方公里、24个乡镇6900多户纳税户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安溪县地方税务局

  • 成立于

    1994年

  • 乡镇

    24个

  • 纳税户

    6900多户

  • 税务分局

    9个

  • 税务所

    4个

机构概况

安溪县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税政科、规费科、征管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监察室8个职能科室,下辖稽查局以及9个税务分局、4个税务所。现有干部职工106人,其中中共党员83名,占78%,本科以上学历84人,占77.3%,其中硕士学历1人。2011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1.91亿元,增长37.1%,其中税收8.65亿元(不含耕、契两税),增长28.1%。耕地占用税2884万元,增长92%,契税6376万元,增长65.7%。

在上级局和当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连续五次荣获福建省第七至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获得省红十字会授予的“红十字人道荣誉奖”,县局党支部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县局办税服务厅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城厢分局荣获2008-2011年度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官桥分局荣获泉州市2008-2010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被县政府纠风办授予“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参与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县性工作会议和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督促检查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情况,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组织本县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管理文书档案,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统计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交通通信、水电、生活、福利及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事务及全局财产的管理及各种设备的购置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日常行政接待和机关车辆的管理调度等工作;负责科室协调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干部考核任免、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系统出国(境)的审批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负责系统干部职工的户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全县地税系统人事档案;制定全县地税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协调开展干部培训,负责干部学历教育;负责全县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

协助县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全县地税系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对全县地税系统税务人员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地税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离任(岗)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政科

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和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费科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堤防费、工会经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其它费、金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费收入计划建议数和分析社会保险费收入进度情况。负责各项费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征管法规科

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制度、规定等。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管理税收发票。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检查本县基层征收单位税收法制建设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地方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财务科

汇总分析全县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基层所、分局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县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负责本县地税系统的基建和修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