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质量技术监督局
【人员构成】姜堰质监局现有干部职工45名,其中:局机关人员共18名(公务员17名、公勤员1名),稽查大队5名,计量所22名。全系统现有党员46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48名,中高级职称人员18名,助理级技术人员31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姜堰质量技术监督局
- 性质
事业单位
- 属性
非盈利
- 职能
综合管理、安全监察、行政执法
机构设置
全局现下设五科(质量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监督科、安监科)一室(办公室)一队(稽查大队)一所(计量所)。财务室、法制室隶属办公室,稽查大队、计量所为事业单位性质。原锅检所因实行省系统内垂直管理,其人、财、物及业务工作均直属省特检院泰州分院,现有工作人员16名。
姜堰质监局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质监局主要行使综合管理、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三项职能。具体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拟定上报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四)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市“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农业、工业及服务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全市的计量器具;组织实施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对商品量的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七)统一管理全市质量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八)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九)管理、协调、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拟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项目计划,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产品质量公正检验机构、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等技术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根据中央编办发[2004]3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要求,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具体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为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及时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通报卫生、工商部门。食品其它环节的监管职责分工为: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十一)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