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领导信息
  • 4.主要职责
  • 5.内设机构
  • 6.处罚依据

新晃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身为怀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晃分局,成立于2001年8月,2002年1月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4年7月加挂食品,更名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1月由省以下垂直管理下划为地方政府管理,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股、业务股、稽查股四个职能股室及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药品检验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晃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在地区

    新晃侗族自治县

  • 成立于

    2001年8月

  • 前身为

    怀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晃分局

领导信息

局长: 黎利娟。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书记:李勇军。主持党组、党务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事、扶贫、双联工作。

副局长: 吴桂梅。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餐饮、保健品、化妆品、财务,负责药检所、药学会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主要职责

新晃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本辖区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内设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股、业务股、稽查股四个职能股室,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药品检验所。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和案件的查处。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县食品、保健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二)批准药品零售企业在城乡贸易市场设点。

(三)受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中的受理、现场检查工作。

(四)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和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的日常监督检查。

(五)负责对辖区内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的日常监督。

(六)监督销毁或者处理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进口注册证的药品、医疗器械。

(七)监管执业药师执业行为。

(八)查处违法案件,对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九)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负责会议、档案、信息综合、新闻宣传、信访接待、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综合调研、安全保卫、综合统计、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教育、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