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领导班子
  • 5.村规民约

道墩坝社区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道墩坝社区成立于2008年4月,由原道墩坝村撤村建居而成。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道墩坝社区

  • 时间

    2008年4月

  • 原址

    道墩坝村撤村

  • 分类

    社区

简介

社区南至兴元路,西至禾丰港,东邻南横港社区、圣塘河社区,北与运河镇唐公村相接,辖区面积1.72平方公里。共有7个居民小组。居民户452户,人口1927人,其中劳动年龄段1124人,就业人数962人。外来人口700余人。社区党组织为总支建制,下设4个党支部。道墩坝社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工业发达,驻社区较大单位有杭州西湖离合器集团、杭州东华链条有限公司等。

领导班子

党总支书记、主任:  俞荣富

妇女主任:  庞小花

副主任:  俞祖尧

支部委员:  钟泉根

村规民约

了提高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促进经济发展,保持安定团结,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根据《社区组织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公约,请全体居民共同遵守。

第一条、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合格村民。

第二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不打架斗殴,致使他人受伤的,凭医院医疗证明,应负担医疗费和误工费。严禁赌博,除当场收缴全部非法所得和赌具外,还应向社区治保委写出书面检讨和参加学习班。

第三条、禁止侵占公私财务,对偷盗公、私财务,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他人财务的情节轻的应退出财务与书面检讨,接受村治保委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不得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等杂物,影响交通致使他人受伤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器械和危险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委办公地点、他人住宅起哄闹事,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治安秩序,不得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等物品,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他人,不得采取威胁、要挟、强买、强卖物品和强借钱,一经发生,当面制止,退回款物,赔礼道歉向社区治保委作出书面检讨,承认错误。

第七条、严禁私自砍伐,毁坏集体或他人的树木,凡发现乱砍滥伐 的,限期如数退回社区里被砍的树木,给予批评教育。并向社区里赔偿损失费,故意使苗木死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八条、不准损坏机耕路,排灌渠道,及防洪纡缇移动各种批示标志及拉断广播、邮电、有线电视等线路,谁损坏的,有谁承担修复线路的全部费用,并向社区治保委写出深刻检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九条、即使上交国家和集体有关税收和费用。安装电线找电工,严禁私拉乱接。

第十条、保护耕地,严禁耕地抛荒。不得私自非法转让土地,尚未成交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报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