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地理环境
  • 4.领导班子
  • 5.村规民约
  • 6.参考资料

八里坂村

江山市贺村镇八里坂村1位于贺村镇南部,距离市区16公里,区域总面积10平方公里。由周家社、花园社、八里坂社组成。现有户籍在册人口2159人,17个村民小组,645户,1251个劳动力,79名党员。有水田1577亩、旱地120亩、山场1316亩。200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47万元左右,主要靠出租、承包各类自然资源。全村人均收入7030元,主要从事畜牧养殖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八里坂村

  • 人口数量

    2159人

  • 隶属

    江山市贺村镇

  • 下辖

    17个村民小组

地理环境

我村交通便捷,新46省道穿境而过,江山港从村边流过,水利资源丰富。由于地理位置优越,46省道边上的连华山工业开发区被市政府列为议事日程。

领导班子

书记:  姜裕才

村主任:  毛东红

村委:  周达清

报帐员:  周扬

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要自觉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爱国家,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重社会公德,加强职业道德,发扬家庭美德,自觉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维护和珍惜本村荣誉,爱护集体财产,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村里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 三、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儿童做生产力工人或其它非法行为。  ??四、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五、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待、遗弃、伤害行为。父母、续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续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续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续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等。  七、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买卖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实行殡葬改革,禁止丧事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篇取财物。  八、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提倡晚婚晚育,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九、建立健全的调解组织,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村民邻里发生纠纷时,申请调解做到三天内进行,作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十、村民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机动车或人力车在本村的道路上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十一、每个村民要保护环境卫生,各户实行“门前三包”,积极配合村环卫小组搞好村环境卫生,坚决杜绝乱仍垃圾的现象。  十二、凡本村范围内公共设施、绿化树木、如发现有破坏者,轻者教育批评,差价赔偿,重者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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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市贺村镇八里坂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