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历史沿革

山东省小清河管理局

山东省小清河管理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为山东省水利厅下属单位。按照鲁编[1997]26号文件要求,省水利厅于1998年初成立了省小清河管理局,编制35人,现实有正式职工16人。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山东省小清河管理局

  • 总部地点

    济南市

  • 成立时间

    1998年

  • 所属

    山东省水利厅

主要职责

1.省编委《关于小清河管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鲁编〔1997〕26号)明确的职责:

(1) 拟定并组织实施小清河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干流河道堤防和骨干建筑物的岁修和大修计划;

(2) 编制干流河道灌排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灌排工程建设项目;

(3) 协调水文观测并负责水质监测和水质污染通报工作,实施引水调水计划;

(4) 协助防汛部门制定小清河防洪预案,统一进行干流洪水调度;

(5)协调处理工程运行管理中市地之间和单位之间的水事矛盾和纠纷;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闸坝堤防行车费、河道维护费、水费等征收办法,并实施征收使用的管理;

(7)检查各市地、县(市、区)管理资金投入和分配使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8)承办小清河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另外,该批文中明确:市(地)、县小清河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接受省小清河管理局的领导。

2.《山东省水利厅内部防汛工作责任制》(鲁水办字〔2005〕10号印发)明确的职责:

负责小清河防汛日常工作,协助防汛部门做好小清河重大抗洪抢险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小清河流域的防汛工作。

3.审批小清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负责小清河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

历史沿革

沿河五市中,济南市小清河管理处在1998年4月成立;淄博市于1990年成立淄博市小清河管理处,1993年改为淄博市河道管理处,2000年3月,在淄博市河道管理处增挂淄博市小清河管理处的牌子;滨州地区小清河管理局前身惠民地区小清河管理所在1965年成立,成立滨州地区之后,改为滨州地区小清河管理局,2000年滨州撤地改市,管理单位相应改为滨州市小清河管理局(驻博兴);东营市于1991年7月成立东营市河道管理处;2001年6月,潍坊成立潍坊市小清河管理处(驻寿光)。5市所辖10个县、市、区中,除槐荫、天桥、寿光以外,均成立了小清河管理机构,与省局之间为业务领导关系。目前,小清河沿线共有管理人员243人。

2019年3月,按照省编委批复,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省小清河管理局、省水利工程管理局4个事业单位,合并组建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