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业管理协会
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08年10月22日成立,由原上海物业管理协会与原上海市物业管理商会合并而成。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上海物业协会。英文译名SHANGHAI PROPERTY MANAGEMENT ASSICIATION,缩写为 SPM 。
基本信息
- 外文名
ShangHai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 公司名称
上海物业管理协会
- 成立时间
2008年10月22日
- 合并来源
原上海物业管理协会
- 主体
物业管理企业
- 简称
“上海物协”
简介
上海物协是以在上海市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上海物协”。英文名称为: “ShangHai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简称“ SPMA ”。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在上海市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
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与企业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推进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上海走向“世界城市”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按照会员大会通过并经核准登记的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协会办公地点为上海市丰台区太平桥中里20号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推动行业发展建设,监督和促使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及提升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地区性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推进行业自律建设,认真制定物业管理行业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四)了解掌握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解决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为会员单位的管理与发展提供服务,设立行业信息网站、会刊等沟通渠道,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举办专项培训,开展咨询服务。
(六)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组织国内外的物业管理专业交流研讨活动,参加国际行业会议,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合作,为本行业逐步走向国际化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