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晋陕蒙接壤地区因其主要矿产为煤炭而又被称为“黑三角”地区,是我国重点能源化工开发建设基地,同时,又是我国唯一的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 项目
水土保持
- 前身
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
- 升格时间
1994年
小组简介
晋陕蒙接壤地区因其主要矿产为煤炭而又被称为“黑三角”地区,是我国重点能源化工开发建设基地,同时,又是我国唯一的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以下简称《晋陕蒙规定》)全国唯一的水土保持地区性法规,并率先在该区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为了贯彻《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1989年由国家计委(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三省(区)计委和水土保持部门组成“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协调接壤地区在开发建设中贯彻执行《晋陕蒙规定》的有关问题,1994年,根据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发展形势的需要,将“协调小组”升格为“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国家计委、水利部、煤炭部、国家环保局、财政部、国家科委、林业部、农业部、地矿部、国家土地局、中科院和三省(区)人民政府,其中国家计委为组长单位。“协调小组”共召开协调座谈会五次,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两次,为促进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1
然而自1996年以来,“领导小组”活动较少,接壤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中出现了新的问题,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需要高层次地协调接壤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各方面的关系,重新启动“领导小组”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晋陕蒙接壤区概况
晋陕蒙接壤地区位于鄂尔多斯高原和陕北、晋西北黄土高原过渡的三角地带,包括山西省忻州市的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吕梁地区的兴县;陕西省榆林市的神木县、府谷县、榆阳区、横山县;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托克托县,鄂尔多斯市的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共三省(区)、五市(地)、十三个县(旗、区)。总面积5.44万km2,人口328万人。
该区自然地貌复杂,气候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多年平均输沙量4.9亿吨,侵蚀模数0.9万t/km2.a,而局部地区高达3—4万t/km2.a,是黄河多沙粗沙的主要产区,是国家级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治理区。
接壤区富含8类48种矿产资源,尤以煤、石油、天然气等得天独厚,分布有神府、东胜、准格尔、河东四大煤田,煤田面积达3.3万km2,已探明储量近3千亿吨。自八十年代以来,煤炭开发大规模展开,已建成年产百万吨以上大型煤矿19个,年产原煤超过亿万吨;与之相配套的铁路、公路陆续兴建,建成铁路近1000km,拓宽改造新建高等级公路越1000km,蒙达、大唐、万家寨等大型电力项目已经建成,总装机容量达1000万KW。据不完全统计,接壤区共有大中小生产建设项目3000多个,数量和规模都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随着开发建设项目的大规模展开,新增水土流失以几何级数递增。据观测分析统计,1986—1993年,该地区以煤炭开采为主的生产建设,弃土弃渣量达1.2亿t,河流泥沙含量增加了226.9%。据开发建设比较集中的乌兰木伦河监测,河流输沙模数比开发前增加了30%,1988~1994年间有6年出现含沙量高达1170~1630kg/m3的高含沙洪水。接壤区开发建设项目数量多且分布相对集中,生态环境又十分脆弱,被确定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防治重点监督区,预防监督管理任重而道远。
历次会议
(一)太原会议及“协调小组”成立的历史背景
晋陕蒙接壤地区生态环境人为恶化的发展趋势受到党和国家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颁布了《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为了贯彻落实《晋陕蒙规定》,1989年“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在太原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协调小组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晋陕蒙规定》的实施办法建议稿,以及协调小组的职责,并要求各地“1、加强领导,建立监督检查体系;2、各部门密切配合贯彻《晋陕蒙规定》,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制度;3、加强‘两费’征收和管理;4、进一步摸清开发建设基本情况,修订完善资源开发与水土保持规划。”
(二)东胜会议
为了检查贯彻执行《晋陕蒙规定》的情况,“协调小组”于1990年五月召开了第二次(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协调小组”成员和三地(盟)计委、水利水保部门,十县(旗)市政府以及神府、东胜、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的负责人,交通部、地矿部、黄委会也派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从广泛宣传《晋陕蒙规定》、实施制度建设、监督体系建设、开发项目普查、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对河道、沟道随意弃土弃渣、侵占甚至堵塞河道、造成重大水土流失灾害等问题提出了批评。为了进一步贯彻《晋陕蒙规定》,会议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领导,建议调整充实各级领导机构,增加地矿、煤炭、建设、交通、银行、土地、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参加;
三是继续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加强预防监督执法;
四是对《晋陕蒙规定》颁布前遗弃的废土废渣提出治理方案;
五是抓紧矿区河道清障,做好防洪工作。
(三)榆林会议
1991年5月,为了总结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小组”在榆林召开了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会议对1990年工作的基本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