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具体范围为以下六点连线与中国领海线之间空域范围:北纬33度11分、东经121度47分,北纬33度11分、东经125度00分,北纬31度00分、东经128度20分,北纬25度38分、东经125度00分,北纬24度45分、东经123度00分,北纬26度44分、东经120度58分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
- 别名
东海防空识别区
- 行政区类别
防空识别区
- 所属地区
中国东海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2013年11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宣布划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1。中国政府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目的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空中飞行秩序。
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2013年11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根据中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现将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如下:
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以下简称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本规则。
二、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提供以下识别方式:
(一)飞行计划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
(二)无线电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开启并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及时准确回答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识别询问。
(三)应答机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配有二次雷达应答机的应当全程开启。
(四)标志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规定,明晰标示国籍和登记识别标志。
三、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服从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指令。对不配合识别或者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
四、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五、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则自2013年11月23日10时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1
背景
中国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中共最高决策层酝酿再三的决定,此举是中国海空战略重大突破。背后深藏的意义在于,中国关注的焦点不再只是钓鱼岛,也不再只是东海中间线的油气田,而是中国突破第一岛链的出海口宫古海峡。
在东海上空划设防空识别区,这一海空战略重大突破,是中南海在中共十八大后拟定的。这在中央军委已经酝酿很长时间,其间曾多番听取专家学者建议。
2013年11月9日,中共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一天,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开始侨民自愿登记工作,为在发生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时及时联系侨民并提供协助,这一举措当时没有引起外界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