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简介
  • 3.行政权力
  • 4.语言
  • 5.机构
  • 6.传媒

弗拉芒社群

弗拉芒社群,(弗拉芒语暨荷兰语:Vlaamse Gemeenschap,法语:La Communauté flamande)。

简介

弗拉芒社群两种不同但相关的含义:

1、在文化及社会上,指弗拉芒语族公共团体、传媒、及其社会文化生活;该概念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可以是类似苏格兰人、巴斯克人等概念的弗拉芒人或"弗拉芒民族"。

2、政治及民事编制上,指比利时王国的联邦制政府及宪法授权成立的属下三个社群之一。不像比利时法语社群,弗拉芒社群和弗拉芒大区是合二为一的。

行政权力

比利时联邦宪法授权弗拉芒社群行使以下权力:

弗拉芒社群内的教育事务(包括百分之九十五的财政预算,但文凭资格除外);

文化及语言事务(所属的经济方面全归联邦事务);

某程度上的社群内医疗健康事务(对全国医疗政策有少数影响力);

(倘未营运)弗拉芒社群在比利时国际发展政策提供的能力。

当弗拉芒社群内各类机构(地方议会、地方政府、语言机构等)吸收弗拉芒大区的政治能力后,可在以下范围发挥影响力:

农业(但主体政策仍由欧洲联盟决定);

社群内公共建设及经济发展;

能源(能操控百分之五的实际能力)。

弗拉芒社群无独立的财政,百分之九十五的社群财政经费是由比利时联邦政府提供。联邦法例限制社群内的税收和开支,及不准成立任何社群层次的法院或审计法院。

代表布鲁塞尔首都大区的弗拉芒议会(荷语:VlaamsParlement)议员被禁止参与涉及弗拉芒大区事务的议案投票。这类议员只可参与弗拉芒社群的立法事务。

语言

荷兰语暨弗拉芒语是比利时弗拉芒大区的官方语言。当地少数族裔的新移民及工作人士能操法语、意第绪语、土耳其语、阿拉伯语、巴巴里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英语和德语等。自中世纪起,犹太人成为弗拉芒大区最老的具有独立身份的少数族裔。

比利时境内,沿着各大区边界的各城镇中,有的属于“具有语言特色的基层政权”;令身处各大区的少数族裔也能得到自己语言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