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试行日期
  • 4.第一章 总则
  • 5.第二章 企业专利工作的机构与任务
  • 6.第三章 企业专利工作者
  • 7.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管理
  • 8.第五章 专利技术实施的管理
  • 9.第六章 专利权的保护
  • 10.第七章 专利文献的使用
  • 11.第八章 奖励和有关费用
  • 12.第九章 附则

企业专利工作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企业专利工作办法

  • 状态

    试行

  • 时间

    1990年3月22日

  • 发布方

    国家体改委

试行日期

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

(1990年3月22日国家体改委等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专利工作、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原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中国专利局《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鼓励企业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企业的生产发展、技术开发、经营管理服务。

保护企业及其职工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开展企业专利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的专利申请量、获权量和实施效益情况,可作为评价、考核企业技术进步、经营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各级科技、经济和专利管理机关应对企业专利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企业专利工作的机构与任务

第五条 企业应有一名副厂长(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主管专利工作。

第六条 大型企业可指定有关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专利工作;其他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负责这项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七条 企业专利工作机构的职责

一、制定开展专利工作的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办理本企业专利申请事宜,管理本企业拥有的专利。受企业法人委托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

四、参与组织专利技术的实施和管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了解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内外专利申请和市场动向,注意保护企业的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

六、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