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第一节
  • 4.第二节
  • 5.第三节
  • 6.第四节
  • 7.第五节

涉县农业体制

涉县农业体制

“涉县农业体制”主要概括了涉县从民国30年(1941)年到民国35年(1946年)之间的土地改革情况,以及之后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社、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相关农业体制的介绍和说明。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涉县农业体制

  • 性质

    农业体制

  • 时间

    1946年

  • 耕地

    38.4万亩

第一节

封建土地私有制

民国35年(1946年)土地改革前,土地所有制为封建土地私有制度,贫富悬殊极大,时全县213村,4.6万户,18.73万余人口,耕地38.4万亩,人均耕地2亩,其中占人口总数12.6%的地主富农(简称地富)却占有21%的土地,人均3.4亩,而贫下中农人均占有仅1.4亩。北关村地主任聚武占有土地1.2万亩,范围包括井店、索堡等地。台华村地主李清香占有涉、磁、武三县63个村庄的大部分土地。南岗村地主冯寅卯的土地扩展到山西省黎城县、辽县(今左权县)一带。

地主对农民实行的剥削形式,主要有:

1、乘人之危,低价收买。贫民遇有天灾人祸,生活无着,急于出卖土地时,地主趁机压低价格,购占土地。

2、高利贷下地,高利盘剥,日积月累,贫户无力还贷,只好以业抵债,土地归地主占有。

3、先典后卖。贫民迫于用款,又想保留土地回赎权,低价典给地主,到期无力赎回,只得以活契变死契,由地主将土地占去。

4、地租。佃户租种富户土地,按地力与肥瘠确定粮租,无论年景丰欠,定期缴纳,违者夺佃。

5、半种地。佃户用自家的种子、肥料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收获粮食按比例分成,以五五或佃四主六不等。果树多的山坡地,地主收果,佃户收粮。

6、卖青。春季青黄不接,贫民断粮只得指青苗低估产量卖给地主,得现粮款以解困境。

7、雇工剥削。地主除长期雇数名长工、羊工、侍女外,季节性雇短工更多,雇工们劳作时间长,工资低。

8、工役差遣。佃户向地主出租,无偿地做短工,逢修房盖屋、婚丧大事、年节庆寿等,佃户均得向地主送礼。

地主、富农对穷人实行的残酷剥削和敲诈勒索,使广大农民辛勤劳动而不得温饱,遇灾荒年,常有老幼饿死,妻离子散,背井离乡,相乞于道者。民国20年(1931年)前后,昭义村中等以下322户就有43户西逃。张家庄、王金庄、关防一带。流离失所之户竟高达五分之一。民国35年(1946年)土地改革后,封建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全县农民地主、富农手中分各中上等土地6万余亩,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第二节

土地改革

涉县土地改革是在减租减息的基础上开展的,从民国30年(1941年)到民国35年(1946年),先后共开展了7次减租清债运动,通过租地、典地、当地等形式已将地富大量土地转由贫民耕种。期间,也有一些地富见势头不妙主动把土地廉价变卖给给农民。时地主人数占总人数的1.2%,人均占有耕地面积6.67亩,富农占总人数的11.45%,人均占有耕地3.06亩,而贫下中农人均占有土地仅1.4亩。

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将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直接分配给农民。7月,涉县贯彻"五四"精神,组织"翻身队"到赤岸、温村、桑栈搞土地改革试点,彻底解决土地问题。10月,县委召开了土地改革动员会议,之后全县土地改革运动(简称土改)全面展开。

首先由群众评议,划分阶级,对社会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进行清算。据统计,二区挖出未斗争地主74个,一区仅南关村揪出地主就达30余人。对地主采取封门、没收及清理内贷等斗争方式缴其剥削所得的财物,由农会将财物合理作价,分成三等九级,并将地富以下人口划为中、贫、赤三等,中农又分上、中、下三级,按照"填平赤贫、补齐贫农、照顾中农,其它东西等分"的原则分配。次年2月,全县对土地清算运动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全县83个村有遗留问题,35个村运动走过场,未实现耕者有其田。其中部分村干部思想不纯、作风不正,直接影响运动的深入。为此,结合土改,全县开展了查阶级、查思想、相作?quot;三查"运动。由于左倾思想影响,农村片面强调贫雇路线,把发动群众片面理解为贫雇农当家,对地富斗争不讲策略,有的被扫地出门,有的仅留生产资料,个别地方把地主、富农一样对待,用吊、拉、浇等手段将其致死致伤;有的村庄搞平均主义,伤害了中农利益;在划分阶级成份中把剥削阶级扩大化,严重影响了农村阶级关系和群众生产积极性。为此,民国36年(1947年)8月,太行区党委根据群众反映,组织人员对涉县更乐、原曲两村作了调查研究,在赤岸村发出《关于涉县原曲、更乐两村土地改革考察报告》。当年10月2日至12月26日,晋冀鲁豫中央局在武安县冶陶村召开土地会议,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会议期间,太行区再次听取了更乐工作团的汇报,下令中断土改复查工作,委派组织部长陶鲁笳带领工作队进驻更乐,纪正更乐左倾盲动错误。次年,陶鲁笳在《人民日报》(华北版)发表了《从更乐左倾盲动错误中应汲取哪些教训》的文章。至此,全县各村左倾错误均得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