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辉
4王军辉,男,汉族,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先后服务于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军辉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执有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
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专业领域
公司法务【企业资产重组及并购、股权买卖、公司治理、劳资纠纷】,经济合同债务纠纷,抵押担保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纠纷,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公司运营的合规管理及其他相关企业法律事务。另王律师在刑事辩护、民事侵权、工程法务等领域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企业运营中债权法律风险控制
业债权是企业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债权与企业所有权不同,它不是绝对的,债权人不能直接实现权利,而需要通过相关义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此外,所有权只能因合法行为才能取得,而债权可由合法行为引起,也可由非法行为引起。其中,企业债权体现了企业财产的流转过程,流转的结果往往导致企业所有权的转移即实质影响公司权益。所以,公司的债权风险控制管理即显得尤为突出,也是企业经济运行中不可规避的管理成本投入方面。为了有效的做到企业债权法律风险的控制,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以为探讨。
一、事前控制并了解的“客户”
客户选择对债权清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选择客户一定要进行资信调查与评估。首先应弄清对方的法律地位。根据本国现行的法规,经济活动的主体大致可分为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只有弄清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组织形式),才能确定谁是责任的承担者,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能承担多大责任。要注意法人的责任与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责任,与投资主体的责任,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的不同;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不同;不同法人因注册资本大小、财产多少而能承担责任大小的不同,其中应净资产或短期流动资产为审核依据。针对交易主体法律地位调查主要通过查验对方的执照,查阅工商登记档案或资产担保状况来进行。
对客户还应考察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负债比例)、信用状况等。根据调查与判断结果,确定各客户的信用等级及赊帐限额。对赊销业务的批准,应明确各级人员的权限。对一次性或累计赊销数额较大的客户,应作为重点,对对方进行充分的、足够的调查,对方应具有相适应的、足够的资信状况。对资信状况不佳的客户,如能提供担保,也可与其交易。不能不加选择地盲目扩大赊销的范围、数额,致使造成最后的风险不可控的状况。
二、合同签订应审慎
合同的作用主要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起草、审查合同应注意合同条款的完备,含义的明确。可以使用或参考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要注意防范对方在合同中故意设置陷阱。对按照法律规定需经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同时,应注意权利与义务设定的相适应,避免过分的对方利大义轻,而己方利小义大的设置漏洞,同时还要注重免责条款的约定的陷阱问题。
另还应注意纠纷处理成本问题的约定,即应尽量减小己方维权成本。所以,合同中应对争议的解决方式的选择或约定明确。不能简单地认为,在哪里签订的合同,就由哪里的法院管辖。因此,为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及节省诉讼支出,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本地法院有管辖权。
三、注意证据的设置、收集及保存
企业债权的存在,要以证据佐证为基础。提供不出证据时,只要对方否认,就不能认定债权的存在。债权要得到清收,有充分的证据至关重要。证据主要靠当事人提供。所以一定要设置、收集、保存好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的证据。有关证据大致包括:
1、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主要是合同及合同的变更也应有相应的证据。
2、能够证明己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如对方提货的手续。
3、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对方出具或认可的欠条、还款计划、对账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