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业务范围
  • 3.协会章程

江苏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本会是江苏省自行车运动工作者、爱好者和热心支持自行车运动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 非营利性、专业性民间组织。本会团结全省广大自行车运动工作者和一切热心支持自行车运动的各界人士,广泛的开展群众性自行车运动,促进自行车运动优秀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与全国及国际自行车界的交流,为振兴我省自行车运动服务。

业务范围

宣传、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自行车运动,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在民间开展自行车休闲、健身等自行车娱乐活动。协同各级体育组织举办各种自行车竞赛活动。协同省体育总会有关部门,举办各级教练员学习班、座谈会、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考核各级教练员,提高教练员的素质。协助省体育局有关部门审议自行车裁判员的考核、晋级,推荐国家级裁判,确定省级以上自行车比赛的裁判员名单。维护自行车运动的职业道德,对违纪事件按照《体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开展学术讨论,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研究并提出有关我省自行车运动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的建议,并督促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初、高中学生的自行车运动,促进自行车运动后备人才的培养。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和选拔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全国比赛及国际比赛。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争取企业、科研、新闻部门的支持。定期向江苏省体育总会汇报工作。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江苏省自行车运动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是江苏省自行车运动工作者、爱好者和热心支持自行车运动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民间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全省广大自行车运动工作者和一切热心支持自行车运动的各界人士,遵守宪法、体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泛的开展群众性自行车运动,促进自行车运动优秀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与全国及国际自行车界的交流,为振兴我省自行车运动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江苏省体育总会和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回址为南京市五台山1-3号,邮编:210029。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自行车运动,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在民间开展自行车休闲、健身等自行车娱乐活动。

(二)协同各级体育组织举办各种自行车竞赛活动。

(三)协同省体育总会有关部门,举办各级教练员学习班、座谈会、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考核各级教练员,提高教练员的素质。

(四)协助省体育局有关部门审议自行车裁判员的考核、晋级,推荐国家级裁判,确定省级以上自行车比赛的裁判员名单。

(五)维护自行车运动的职业道德,对违纪事件按照《体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开展学术讨论,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研究并提出有关我省自行车运动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的建议,并督促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

(七)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初、高中学生的自行车运动,促进自行车运动后备人才的培养。

(八)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和选拔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全国比赛及国际比赛。

(九)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争取企业、科研、新闻部门的支持。

(十)定期向江苏省体育总会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