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潮
2张永潮,男,1964年12月出生,陕西澄城人。大学学历,军事学学士。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2019年10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双开。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永潮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12月
人物履历
1983年09月至1987年07月合肥炮兵学院地炮军事指挥专业学习;
1987年07月至1988年03月任云南老山前线见习排长;
1988年03月至1989年06月任47集团军炮兵旅副连职排长、连长;
1989年06月至1999年12月任西安陆军学院正连职教员、副队长、队长、副团职教员;
1999年12月至2003年01月任西安市雁塔区委组织部助理调研员、组织员兼干部科科长(副处级);
2003年01月至2006年09月任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2006年09月至2010年06月任西安市莲湖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年06月至2010年07月任西安市户县县委副书记;
2010年07月至2011年01月任西安市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11年01月至2016年12月任西安市户县人民政府县长;
曾任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
依法双开
2019年10月,经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西安市纪委监委对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市委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原户县县长张永潮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永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弃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丧失原则底线,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并报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永潮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永潮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