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是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 词性
名词
- 分类
协会
- 主席
葛莱1
协会简介
1986年3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江苏分会成立筹备组,1986年5月20日在南京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选出理事45人,时有会员101人。1991年6月批准成为江苏省社团法人,更名为“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丁群、周顺生、章剑华、周莉(女)先后担任主席。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成立后,积极组织电视艺术家深入生活,开展创作、研讨、评奖、交流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江苏电视艺术事业的发展。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9年9月21日在南京召开,周莉(女)当选主席,严克勤、吴建宁、李爱彬、陈小杭、陈炜、陈梦娟(女)、陈辉、徐丽玲(女)、曹剑、嵇道青、魏云辉(兼秘书长)、瞿长林当选副主席。现有会员1018人,其中全国会员380人。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省各省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省及各省辖市电视台、省有关社会电视制作机构、公司,全省各民族电视艺术家、电视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电视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电视艺术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在中共江苏省委和江苏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全省电视艺术家、电视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致力于江苏电视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苏文化强省的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遵循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对会员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权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注重培养良好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积极推进电视艺术创新,表彰奖励优秀电视艺术工作者和艺术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电视艺术人才。
第六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反映会员和电视艺术家、电视艺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关心、支持、促进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并根据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方案,为电视改革做好服务。
第八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关注不同体制内的电视从业者,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电视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九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重视并加强与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合作,开展各类大型电视艺术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自治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电视艺术工作者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推动江苏电视艺术走向世界,努力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十一条 全省各省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省及各省辖市电视台、省属与电视密切相关的各大型文化产业公司、集团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江苏部队的电视制作机构、积极参与电视艺术创作与生产且业绩突出的社会电视制作机构、公司、高等院校从事电视创作或理论研究机构为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团体会员。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应赞成本会章程,经申请,由协会主席团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