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办学研究分会
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处长李茂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长范文耀分别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校际交流与合作作了大会主题报告。印杰理事长回顾了联合办学研究分会近年来的工作。常务理事会还举行了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办学研究分会更名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际合作研究分会”的请示,通过了以云南民族大学牵头的13所高校教学共同体以及中国音乐学院等3所高校加入分会组织的报告,通过了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黄震接任理事长、教务处处长江志斌接任秘书长的报告。此外还审议了开展东西部高校联合体对口教育支援活动、《暑期学校实施指导性意见》等相关事宜。上海戏剧学院院长韩生代表上海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体与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张英杰代表的云南高校联合办学共同体,共同签署了东西部高校联合体对口合作协议书,两个联合体决定将在教师的互访与交流、学生的交流与交换、共同开办暑期学校、开设课程、开展远程教育等方面开展合作。闭幕式上,新任理事长黄震作了总结报告,并对分会今后的工作作出了方向性的规划和指导。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办学研究分会
- 会员理事单位
99个
- 副秘书长单位
9个
- 成立时间
2008年5月30日
分会简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办学研究分会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属的二级分会,是在教育部的指导和支持下、为推动和促进普通高等院校校际合作办学建设和发展而成立的学术性团体组织,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校际合作与交流的平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办学研究分会于2008年5月30日在上海交通大学成立。
目前分会有各省市、区域联合体9个:北京市学院路16所高校共同体、北京市东区5所高校联合体、上海市东北片11所高校合作办学体、上海市西南片高校14所高校联合体、上海市松江大学城7所高校联合体、武汉市7所高校联合体、杭州下沙高教园区14所高校、大连11所高校联合体、广州5所高校联合体。
校际合作办学主要内容有:跨校辅修第二专业、跨校选修课程、国内校际访学、流动学术讲座、学生学术论坛、小语种的集中教学、图书资料共享及校际测试设备共享服务等全方位的合作。
分会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首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设在上海交通大学;分会共有19个正、副理事长单位、29个常务理事单位;联合办学研究分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和各校际合作专题协作工作组。
分会的宗旨和任务:研究中国普通高等院校校际合作办学、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创新机制;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校校际合作与交流,为促进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建设中国高等教育强国提供全方位服务。
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分会名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办学研究分会,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属的二级分会。
第二条 本分会是在教育部的指导和支持下、为推动和促进普通高等院校校际合作办学建设和发展而成立的学术性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分会的宗旨和任务:研究中国普通高等院校校际合作办学、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创新机制;探索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校校际合作与交流,为促进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建设中国高等教育强国服务。
第四条 本分会接受教育部、民政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领导、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分会的秘书处单位设在上海交通大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分会的业务范围:
(一)促进和加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校际合作办学的开展;
(二)组织开展校际合作、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方面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完成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教委(厅)有关课题的研究、调研及开发任务;促进与海外高校及相关组织的合作和交流;
(三)举办相关讲座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