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科研处
焦作大学科研处是焦作大学分管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方面的组织、管理等工作的职能机构。在校长、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履行的主要职责包含:织编制全校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汇总、协调各系、部、教研室、研究室(所)的科学研究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审定和攻关,检查和督促科研计划的实施,并组织校内外的协调和协作;负责编制全校科研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包括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拨给的专项科研经费)。审批和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科研设备的购置计划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焦作大学科研处
- 隶属
焦作大学
- 分管
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
- 性质
职能机构
工作职责
焦作大学科研处是焦作大学分管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方面的组织、管理等工作的职能机构,在校长、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全校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汇总、协调各系、部、教研室、研究室(所)的科学研究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审定和攻关,检查和督促科研计划的实施,并组织校内外的协调和协作。
3、负责编制全校科研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包括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拨给的专项科研经费)。审批和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科研设备的购置计划。
4、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审查、评议、鉴定和评选、奖励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科学报告会、学术讨论会、科技展览会、科学研究交流会,以及举办科技讲座,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6、组织或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和科研产品的试制与生产工作。
7、负责学校科技产业实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与修改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9、办理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处领导对科研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 负责完成科研队伍、科研基地的建设,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
3. 负责完成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与应用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完成学校学术交流工作;
5. 负责完成各项成果评奖工作;
6. 负责完成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协调、验收等全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