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护士职称
  • 4.晋升条件
  • 4.1.主任护师
  • 4.2.副主任护师
  • 5.评定标准
  • 6.考试范围
  • 7.考试时间
  • 8.评判标准
  • 9.参考资料

主管护师

护士评定职称级别之一

主管护师为护士评定职称级别之一,为中级职称1

可以是大中专学历的护师工作六到七年后通过考试获得,也可以是护理本科生在从事护师满四年后通过考试获得。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主管护师

  • 正高级职称

    主任护师

  • 副高级职称

    副主任护师

  • 初级职称

    护师

  • 类别

    中级职称2

  • 中级职称

    主管护师

护士职称

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

正高级职称:主任护师

副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

中级职称:主管护师

初级职称:护师

护士资格:护士

晋升条件

主任护师

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

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核(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副主任护师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备种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护理实践;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临床护理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