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履历
  • 4.1.早年经历
  • 4.2.从政经历
  • 4.3.卸任之后
  • 4.4.狱中生活
  • 4.5.被爆受贿
  • 4.6.退出政坛
  • 5.个人生活
  • 5.1.家庭成员
  • 5.2.阿扁由来
  • 5.3.健康状况
  • 6.政治举措
  • 6.1.外交政策
  • 6.2.经贸政策
  • 6.3.申请入联
  • 7.主要著作
  • 8.人物评价
  • 9.人物事件
  • 10.参考资料

陈水扁

中国台湾地区第10-11任领导人

陈水扁(1950年10月12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今台南市官田区西庄村),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律师出身,民主进步党籍政治人物,中国台湾地区第10-11任领导人

2000年,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2004年,成功连任台湾地区领导人。2008年,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卸任后因涉贪污及洗钱被判刑20年。陈水扁执政中国台湾地区八年,实现了台湾地区历史上首轮政党轮替,任内提出“一边一国”论,积极推动“台独”,导致两岸关系恶化。2020年1月12日,陈水扁发文宣布退出政坛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水扁

  • 别名

    阿扁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0年10月12日

人物关系共7人

  • 妻子
  • 儿子
  • 女儿
  • 儿媳
  • 女婿
  • 亲家公
  • 亲家公

人物履历

早年经历

陈水扁

1950年,陈水扁出生于台湾省台南市官田区,祖籍为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白叶村。父亲陈松根,母亲李慎,陈水扁为长子,下有1弟2妹。陈水扁本来要取名为“陈水遍”,是陈父拜托麻豆区保济寺的定妙师父取的,后来登记户口时,户政人员误为“扁”字,于是便将错就错下来。陈父以当人家的佃农与长工为生,家境属于三级贫户,即贫户中的最贫级。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陈水扁很早就知道要力争上游,因此格外努力读书,加上天赋过人,所以自小学开始便经常是第一名2

1969年,台南一中毕业后,同年9月陈水扁考入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不久休学。

1970年,重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大学时代的陈水扁依然成绩优异,陆续得到水泥公司、农会、佛教、狮子会、国民党等各种奖学金的资助,

1973年大学三年级时更以律师状元的成绩考取台湾律师资格,成为当时台湾最年轻的律师。大学期间,陈水扁参加了一次旅北同学会,在会上遇到了曾文初中小他一届的学妹吴淑珍认识并开始交往。吴淑珍当时就读中兴大学地政学系(现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然而吴淑珍出身医师家庭,家境富有,与陈水扁的出身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吴家家长并不看好这段恋情。

1974年,陈水扁以台湾大学法律系第一名毕业,因天生右手肘外弯过大而免服兵役,遂得以直接投入职场,开始律师的工作。

1975年,陈水扁与吴淑珍结婚。

1976年,在岳父吴昆池的资助下成立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业绩蒸蒸日上,经济情况大有改善,并曾为长荣海运担任法律顾问,并与曾担任过“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的陈长文博士在法庭上交过手,长女陈幸妤出生。而“美丽岛”事件发生后,张俊雄找上陈水扁,请求其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直到此时,陈的人生才发生重大转折,一头撞进了政治圈。

从政经历

  • 初入政坛

1979年,美丽岛事件是陈水扁踏入台湾政坛的契机。为美丽岛事件被告延揽律师的张德铭找上了陈水扁,希望陈水扁能挺身出面辩护。由于当时中国国民党一党专政,政治气氛十分紧张,所以陈水扁虽有意愿但不敢冒然应允。陈水扁请教了大学恩师的意见,但未获得支持。之后他询问妻子吴淑珍的想法,吴淑珍支持陈水扁为人权发声,于是陈水扁成为美丽岛事件被告辩护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的黄信介辩护。美丽岛事件被告的辩护律师团共有15位律师,因本案而声名鹊起,其中多人后来都成为党外运动的要角,例如张俊雄、江鹏坚、尤清、谢长廷、苏贞昌等等,陈水扁也从此开始积极参与党外运动2

1981年,陈水扁参选台北市市议员,并以最高票当选2

1984年,陈水扁担任由黄信介等人创办的蓬莱岛杂志社社长3

1985年,陈水扁辞去台北市市议员职务,回故乡台南代表党外人士竞选台南县县长。激烈的竞选期间吊着点滴躺在担架上于政见发表会场做悲情诉求,最终以约1万票的差距败于国民党籍参选人李雅樵。败选翌日,妻子吴淑珍在陪同谢票的行程中遭工人张荣财所驾驶的拼装车撞伤,导致下半身永久瘫痪,胸部以下丧失知觉。虽然事后调查认为此案纯属不幸的交通意外,陈水扁也自行撤回告诉,但此后陈水扁仍屡屡宣称“吴淑珍遭来回辗压3次”,是一起“国民党策划的政治车祸”,得到了许多人的相信、同情与支持。

1986年,因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冯沪祥论文抄袭他人著作,且有多位学者举证历历,当时蓬莱岛杂志“以翻译代替著作”等七字形容,陈水扁等三人被法院判刑一年,上诉后改判8个月徒刑。同年,吴淑珍当选台湾“立法委员”,陈水扁次年出狱后继续律师工作,并担任吴淑珍的“国会”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