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字灯俗是甘肃省永昌县的汉族民俗文化活动。原是明朝时的北京灯艺,约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其原地为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村。200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国发〔2008〕19号
2008年6月7日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978 Ⅹ-71
永昌县卍字灯俗
甘肃省永昌县
“卍”字灯俗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国家级保护名录。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村的陈永清是国家公布的“卍”字灯的传承人。
“卍”字灯原是明朝北京灯艺一角,当时毛卜喇村的李发仁先生在北京灯门外做小商,日闲便入内绘图谱,长达三年,绘成一角带回毛卜喇,至今已有500年的历史。“卍”字灯的灯艺制作包括裁剪、书画、灯谜等,灯场的图谱绘制及摆布科学而讲究,在永昌的民间小曲“锈荷包”里唱“毛卜喇的‘卍’字灯,压定十三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