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发展历史
  • 5.参考资料

永昌县卍字灯俗

卍字灯俗是甘肃省永昌县的汉族民俗文化活动。原是明朝时的北京灯艺,约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其原地为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村。200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基本信息

  • 批准文号

    国发〔2008〕19号

  • 批准日期

    2008年6月7日

  • 遗产级别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项目编号

    978 Ⅹ-71

  • 中文名

    永昌县卍字灯俗

  • 申报单位

    甘肃省永昌县

基本内容

永昌县卍字灯俗

“卍”字灯俗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国家级保护名录。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村的陈永清是国家公布的“卍”字灯的传承人。

发展历史

“卍”字灯原是明朝北京灯艺一角,当时毛卜喇村的李发仁先生在北京灯门外做小商,日闲便入内绘图谱,长达三年,绘成一角带回毛卜喇,至今已有500年的历史。“卍”字灯的灯艺制作包括裁剪、书画、灯谜等,灯场的图谱绘制及摆布科学而讲究,在永昌的民间小曲“锈荷包”里唱“毛卜喇的‘卍’字灯,压定十三省”。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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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昌县卍字灯俗 资料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