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卫生局
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局机关政务工作;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行政事务、新闻宣传、资产、房产、信息、档案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研究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制、人事任免、劳动工资、岗位培训、职称等工作。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协调、落实卫生事业经费;拟订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卫生基本建设,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主要职能: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局机关政务工作;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行政事务、新闻宣传、资产、房产、信息、档案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研究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制、人事任免、劳动工资、岗位培训、职称等工作。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协调、落实卫生事业经费;拟订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卫生基本建设,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
2、医政与科技教育股
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县中心血库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全县医疗单位药品采购、使用、保管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药物不良反应等。研究拟订县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医药科研、指导医学科技成果普及应用工作;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和实施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3、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股
主要职能: 拟定传染病、血吸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研究提出地方性卫生政策;负责对卫生执法的监督,承办有关政府法制事项;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及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
4、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
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拟订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室,负责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5、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