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
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的组织机构,在甘肃省内建立有各地州市分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
- 省份
甘肃省
- 时间
2010年9月
- 隶属
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
机构简介
2010年9月,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成立了秘书处、通联部、宣传部、《甘肃文学社团》编辑部和作家活动中心等5个办事处,在甘肃省内建立了各地州市分会,吸收了100个甘肃省各级各类文学社团成为理事社团,健全了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的组织机构。2010年9月3日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雷达、高平、谭旭东为名誉主席及顾问,赵三娃为联谊会主席,杨引丛、张玉学、张佳羽(女)等8名同志为副主席,安文海、张启新、李辅子、李彦周、李萍(女)等16位同志为分会主席,闫科文为秘书长,王黎冰、韩雨(女)、姜开花(女)等26名同志为副秘书长,王东祥、林仑、郭来俊、蔡启发、彭世学等10名同志为特邀评论家。
联谊会章程
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我省文学社团文化生活,更好扶持各类文学社团发展,充分利用、整合各个精英社团的资源优势,以便在全国开展覆盖面更广、影响力更大的文学交流、研讨和创作活动,应我省部分文学社团的强烈要求,以大地湾文学月报社为基础,联合全省各级各类文学社团组建“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甘肃省各级各类文学社团、文学青少年作家自愿结合的非专业性群众组织,是联系甘肃省内各级各类文学社团、广大青少年作家和青少年文学爱好者、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繁荣甘肃省文学社团事业、加强甘肃文学社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文艺民主,团结和组织甘肃省各级各类文学社团、农家书屋、文艺中心开展有意义的各类文艺活动,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学习和不懈地奋斗。
第三条 甘肃省文学社团联谊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以“发挥团队作用、弘扬时代精神”为宗旨;以《甘肃文学社团》杂志为会刊,为各个文学社团提供“社团发展动态、成功经验交流、大型文学活动”之平台。组织省内各级各类文学社团、青少年作家学习、创作、交流、研讨,提高文学创作水平和科学文化知识。鼓励和帮助青少年作家深入生活,扩大视野,到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赛;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文学前辈的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第六条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积极帮助会员发表和出版作品。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甘肃省内各级各类文学社团或文学青年、爱好者或从事文学社团管理、研究和服务工作的其他人员均可向本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团体会员:主要指甘肃省内各级各类文学社团,包括农家书屋、乡文化站等。
2、个人会员:(1)、理事会理事
(2)、特邀评论家
(3)、签约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