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考试公告
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3.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201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考试公告
- 时间
2012
- 地区
新疆
- 性质
公告
招考对象及条件
[1-2][1][3][2]
(一)招考对象
1.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3.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4.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来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