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粮食局
南江县粮食局属南江县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一室、五股、一队、一中心”:办公室、会统股、储安股、监审股、政策法规股、群工股、粮食执法大队、粮食安全和质量监测监管中心。现有在职职工33人,离退休职工44人。
机构简介
南江县粮食局属南江县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一室、五股、一队、一中心”:办公室、会统股、储安股、监审股、政策法规股、群工股、粮食执法大队、粮食安全和质量监测监管中心。现有在职职工33人,离退休职工44人。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粮油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意见。
(二)履行辖区内社会粮油流通行政执法监管、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社会粮食统计、粮油市场宏观调控和监管、粮食应急机制实施以及对辖区粮油经营者依法管理职能。
(三)执行粮食购销政策、价格政策、粮食质量标准、储存检测制度等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粮食市场监管情况。
(四)负责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监管,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行业安全生产。
(五)指导粮油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油供给,救灾度荒及粮食调剂和市场供应,保持全县粮食市场稳定。
(六)指导粮油集团化经营,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全县优质粮油产业发展。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全县粮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宣传、通报及督查督办;负责系统内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人事调配管理及劳资、社保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粮食系统职工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党委办公室工作和政务工作,制订和监督执行机关制度;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务、保密、档案、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系统粮经学会、粮食行业协会以及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和报送工作;负责粮食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和物业管理工作。
会统股:研究制定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财务核算与监管;督促检查落实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研究提出扭亏增盈的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财会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财务核算进行监督;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粮食经营者的有关项目(指上级要求掌握统计的数据和项目)进行统计汇总和上报;负责局机关财务、统计等其他相关工作。
收储安全股:主要负责对全县粮食行业的粮油收购、销售、储存与全方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管理;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粮油购、销及储备计划,管理全县粮油仓储设施,提出粮油仓储设施的维修、改造、建设规划,监督粮食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确保粮油安全;负责粮油营销信息收集、整理、传递与管理;负责粮油产品的开发、宣传等。
监审股: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本系统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检查本系统工作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其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并做出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全县粮食行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粮食行业政策法规的研究、宣传、执行、咨询事宜,依据上级颁布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县粮食经营的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粮食流通违法案件的受理、查处,承办上级交办的涉法监督检查事宜。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加工、储存和运输活动,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进行审批核查并对其储存设施、检测手段、资质条件、库存数量等进行核实审查。深入经营场所,查阅粮食经营者的有关资料、凭证。肩负全县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采取多种手段,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对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的活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群众工作股:代表单位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单位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协调处理群众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并向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负责对信访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查办,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和办理结果的审查,负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和群众信息工作。
粮食执法大队:规范和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的执行,对全县粮食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辖区社会粮食统计工作。
粮食安全和质量监测监管中心:建立粮食市场监测机制,负责对县内当年收获的主要粮食品种进行检测,对县内收购、储存、运输的原粮及加工销售的成品粮质量进行监测、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