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概况
  • 4.获得荣誉
  • 5.机构设置

邵武市地方税务局

邵武市地方税务局是在邵武市成立的地方税务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邵武市地方税务局

  • 机构类别

    地方税务局

  • 地点

    邵武市

  • 在职干部

    119人

机构概况

邵武市地方税务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19人,其中女性31名,男性88名。中共党员83人。大学本科63人,大学专科44人,中专及以下学历12人。平均年龄41岁。先后评为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局8个分局中有2个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1个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称号”。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税政管理科、征管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人事教育科、规费管理科、效能办、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基层设置了管理分局6个:城区分局、水北分局、下沙分局、拿口分局、城郊分局、大埠岗分局;征收分局1个;稽查局1个 。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市性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税收宣传工作; 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政务信息;管理文书档案;处理群众来信和来访;组织办理市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等行政事务。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市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2、税政管理科:负责营业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车船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发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税收的协调与管理。

3、征管法规科: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管理税收发票。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检查本市基层征收单位税收法规建设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地方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负责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计划财务科:汇总分析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

5、信息技术科:负责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

6、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市地税局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出国(境)的报批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制定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7、规费管理科: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培训;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与维护;负责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8、效能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规定、要求,制定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加强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工作的联系协调,探索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指导面上的工作。总结推广效能建设的经验与做法,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效能建设投诉点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投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交办、转办、督办工作;受理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投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交办、转办、督办工作;组织领导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工作,做好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本市地税局基层单位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对税务人员廉政教育、检查处理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

按照《党章》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女、青年等工作。

二、基层单位,税务分局为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为法定的税务机关。

1、管理分局6个:城区分局、水北分局、下沙分局、拿口分局、城郊分局、大埠岗分局;

2、征收分局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