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职能
  • 4.机关处室
  • 5.直属单位
  • 6.机构领导
  • 7.参考资料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科技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介绍了云南省科技厅的机构职能和机构处室。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云南省科技厅

  • 隶属

    云南省人民政府

  • 性质

    国家机关

  • 地址

    昆明

机构职能

云南省科技厅主要职能

(一)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省级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编制和实施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拟订省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负责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五)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并制定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省属独立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八)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列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的省级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和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统筹协调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九)负责归口管理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十)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办法,负责科技保密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一)负责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上海市及“泛珠三角”区域、国内著名高校及科研机构等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科技合作规划,制定年度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担云南省科教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处室

办公室[2009-5-21 17:01:14]

政策法规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2009-5-21 17: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