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市场、文物管理、体育事业和旅游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市场、文物管理、体育事业和旅游工作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二)组织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体育、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艺术、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三)指导、管理全市艺术事业,研究、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组织、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四)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基本内容
(五)组织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1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 (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作,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
(七)组织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承担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包括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职责。
(八)负责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管理,依法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和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九)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事业。
(十)承担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制定对外文化交流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一)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全市运动队伍建设、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参加宜昌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三)拟订本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
(十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查报批,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创建工作。1
参考资料
- 1枝江市文化体育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