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农业局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龙门县农业局
- 所属地区
龙门县
- 管理范围
农业
- 属性
政府机关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检查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农业产业相关政策建议和意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规定、规章草案。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农业科研机构完成科研课题、良种良法的引进、示范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拟订农业有关产业产品技术标准及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以及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组织种植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党务、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
(十一)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谢少南(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和县委农办全面工作,兼管扶贫工作;
邓国平(副局长):分管新农村建设指导股工作;
王伟坤(副局长):分管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农村财会管理与审计办公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减负、农科所工作;
魏燕雄(副局长):分管种植业管理股、科技教育与市场经济信息股、财务、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陈达强(副局长):分管水果生产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管、安全生产工作;
杨新文(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党群、组织、老干、工青妇、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治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