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行政单位,县计划生育协会、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计生执法监察办公室为事业单位。我局实有在岗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98人,离岗7人,退休24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性质
行政单位
- 在岗
106人
- 事业编制
98人
机构简介
单位全称: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单位性质: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行政单位,县计划生育协会、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计生执法监察办公室为事业单位。我局实有在岗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98人,离岗7人,退休24人。
党组织设置情况:人口计生局党组下设局机关、县计生服务站、计生执法监察办公室三个党支部,共有党员92人。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律;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规定,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全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县人口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招待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
(三)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组织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组织计划生育专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众传媒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新技术推广和生殖保分健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组织对病残儿的初步医学鉴定。
(六)编制县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负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项经费使用的审核、转拨及结算工作,检查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落实情况,依法征收计划生育行政罚款;指导监管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七)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八)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查处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九)管理指导全县流动人口和城市计划生育工作。
(十)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1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外事、督办、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办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等工作;编制市、县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检查指导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管理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组织内部财务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人口呼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职称、劳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联系、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
(二)规划统计科:编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口计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