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平阴县支会
根据中共平阴县委、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平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10〕7号),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平阴县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平阴商会),为县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平阴县支会
- 属性
组织
- 地区
中国济南平阴县
- 对象
贸易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平阴县委、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平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10〕7号),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平阴县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平阴商会),为县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接待境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和考察;安排外国有关组织、企业同本地区和本行业组织、企业及有关部门进行交流;为本地区本行业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二)根据地方政府和行业经贸发展战略招商引资,宣传地方和行业招商引资政策及资源优势,推广介绍相关项目,为外商投资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促进企业到国(境)外投资;开展促进中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三)在境内外举办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
(四)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
(五)为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的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承办企业委托的事宜;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及其他各类经贸活动,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
(六)经中国贸促会批准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调节业务,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组织企业进行公平贸易申诉和应诉。
(七)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其他经贸、投资促进业务。
(八)经县政府批准,获得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资格,主管相关社会团体并作为地方国际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九)承办县政府、市分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1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平阴县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平阴商会)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支会(商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财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对外联络科
建立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贸促机构、商协会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关系;负责与国(境)外对口的商会进行联络;组织参加或与国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方面的会议;接待境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考察和推介产品。经中国贸促会批准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调节业务,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组织企业进行公平贸易申诉和应诉。
协调和组织我县的出国展览工作;代表我县参加各类国际展览活动;参加市政府在境外举办的经济贸易展览会,出国参加国际贸易展;参加在济举办的国际展(博)览会,以及各类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及边贸展览会;提出会展工作建议,提供与展览有关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做好外资招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