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威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于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986年9月成立(1986年9月至1989年9月机构名称为“威远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1989年2月起更名为“威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授权管理威远县企业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威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通讯地址
威远县严陵镇东街1号
- 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养老
- 成立
1986年9月
单位简介
威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于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986年9月成立(1986年9月至1989年9月机构名称为“威远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1989年2月起更名为“威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授权管理威远县企业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威远县严陵镇东街1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养老、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经办各类企业及职工(含原系企业职工现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三、负责经办各类企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业务。
四、负责制订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计划,承担稽核检查工作;对全县参保人员的退休资格、档案材料进行初审;参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企业人员申请退休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按国家政策法规管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
六、负责进行工伤保险的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并按规定发放工伤(亡)待遇;负责工伤定点医院的服务协议签订并监督、检查工伤诊疗工作。
七、负责制订全县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拨付计划,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以及代发的非统筹项目待遇的落实,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八、负责全县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4股1室,即养老和工伤保险股、退休管理股、财会股、审计稽核信息股、行政办公室。
一、养老和工伤保险股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参统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审报工作;拟制社会养老保险费征集缴拨方案和下达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计划;负责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负责参统单位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和待遇审核及现场调查核实工作;拟制工伤保险费征集缴拨方案和下达工伤保险基金计划;负责工伤保险扩面。
二、退休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