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行政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提高河南省交通厅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从服务大厅开业之日起实行服务承诺制度。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河南省交通厅行政服务中心
- 地点
河南省
- 释义
政府部门
- 国家
中国
承诺制度
一、保持服务大厅办公场所整洁卫生,设施便利,秩序井然。
二、工作人员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以便社会监督。
三、语言文明、待人诚恳、举止大方、热情服务、热情待客,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及时受理。凡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及时受理,不以任何理由拖延受理、刁难办理人员。
五、实行告知服务。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受理情况查询,有关政策咨询等,进行及时告知,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办结的事项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接取或寄送。
六、 按公开承诺时限,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程序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对国家重点工程、个别紧急事项,做到随到随办。
七、 大厅工作人员不接受办理人员任何形式的吃请、礼物,不接受有价证券、礼金,不收受香烟、小食品等。在工作时间不闲谈、不吃小食品。
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河南省交通厅行政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大厅和窗口高效、规范运行,树立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工作原则和范围
1.依法监督原则。严格依照各服务窗口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监督工作,做到令行禁止、维护大厅的权威性。
2.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把注重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确保监督实效。
4.监督范围:所有进驻大厅的服务窗口和有关职能部门。
二、监督的内容
1.廉洁从政:严禁利用各种审批、审核之权向申办对象吃、拿、卡、要、报、索取或接受财物。
2.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与地点进行规范操作,不得越权审批,不得违法违纪审批。
3.服务态度:文明服务、着装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耐心、细致、周全解答和办理受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