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是对医疗服务作为商品交换所采取的一种价格形式,本质上是医疗服务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医疗机构对患者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包括门诊、住院、各项检查、治疗、检验、手术项目等的收费价格。由于医疗服务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医疗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具有福利和商品的双重性,国家不向其征收税金,同时给予一定形式的财政补贴。因而医疗服务价格不是通过市场供求的调节自发形成的,而是采用不完全生产价格模式,即由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理论价格,再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承受能力等来确定价格的水平,因此医疗服务价格一般低于医疗服务价值。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机构组织收入的主要渠道,是医疗机构弥补医疗支出的主要方式。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医疗服务价格
- 含义
商品交换所采取的一种价格形式
- 表现
医疗服务价值的货币表现
- 类型
医疗
特点
1.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价格
医疗服务市场相对于完全竞争市场有其特殊性:①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的对象缺乏有关知识和信息,很难对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和评价;②由于疾病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服务对象无法对不同的服务进行比较和挑选;③资源流动的局限性。医疗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医疗服务市场只允许有执照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医疗服务提供者具有法定的垄断权;④价格需求的弱弹性,即医疗需求对价格升降的变化反应不灵敏。医疗服务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其价格是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形成的。
2.与经济体制关系密切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医院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医疗价格由政府硬性规定,群众以价格手段在医院获取医疗福利,医院收支的差额部分由国家补助,医疗服务系统在这种机制下得以运转。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医院的补助由差额改为定额,投入相对减少,医疗服务部分市场化。而医疗服务的定价格局仍保持僵化的计划经济状态,造成了医疗服务系统的政策性亏损。
3.价格是福利性的载体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福利性是可以通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管制来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的福利性决定了医疗服务单位既是服务的提供者,又是福利的分配者,这就造成医疗服务系统运作上的一系列的矛盾现象。医院作为经营者,目标自然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然而,作为福利分配者,目标是降低群众的负担,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服务。
4.价格决定的两面性
医疗服务价格一方面是由生产医疗服务的要素成本决定的。从投入角度看,在国家不投入的情况下,只有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才能维护医疗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应该从医疗服务的产出进行考察。医疗服务和一般商品有所不同,医疗服务价值的判断对价格形成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医疗服务的接受与否与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即使医疗服务价格高于收费标准,病人也会自愿或不自愿的接受。价格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决定医疗机构营利的主要工具,也是决定医院竞争优势的主要工具。价格管理对于医疗机构之所以重要,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市场上服务的同质化趋势增强;二是市场份额的争夺日益剧烈;三是医院品牌定位的考虑。
种类
中国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上实行的是以服务项目作为计量单位收取费用的“项目收费”方法,服务项目不同制定收费价格的标准也不一样。医疗服务项日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药品价格。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医院通常按照药品的批发价格购买,并以零售价格销售,药品的加成率为15%,政府免收医院药品零售的增值税利润所得税。
(2)医疗用品价格。主要是指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医用商品。例如,X光机摄片、一次性注射器、人工器官、血液制品等。根据国家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医疗用品的价格应按照进货价格出售,实行保本经营。
(3)常规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指医院提供的起主导作用的医疗服务,并由物价主管部门控制其价格。包括门诊服务、住院服务等基本的诊断、检查和治疗服务。
(4)高新技术医疗服务价格。对于高技术、新开发的医疗服务项目,物价主管部门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无法控制其价格,该类服务制定的收费价格比较高。
作用
由于上述医疗服务价格的特点,决定了医疗服务价格的产生,不可能完全由市场调节,而应采取由政府指导下的有限接受市场调节的机制。医疗服务价格的作用有:
1.价值补偿作用
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制定价格政策应自觉地遵循价值规律。如果医疗收费标准不能反映价值,譬如收费标准低于成本,那么,医疗服务的价值得不到合理补偿,致使医疗机构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医疗功能萎缩,进而影响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医院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消耗包括科技含量和体力的消耗,理应得到合理补偿。如果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会挫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影响卫生事业的发展。现实中,在有些价值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出现一些违规收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