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20虎鲨战斗机
F-20战斗机(绰号:虎鲨),是美国一型单座双发后掠翼亚音速喷气式战斗机。
F-20战斗机是美国诺斯罗普公司F-5家族最后一个战斗机,旨在出口销售1。从考虑F-5E后继机到“虎鲨”项目结束,诺斯罗普公司先后经历了10年时间,耗资12亿美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F-20战斗机
- 前型/级
F-5战斗机
- 研制时间
1970年代-1982年
- 服役时间
未服役
- 定型时间
1982年8月30日
发展沿革
研制背景
冷战时代的越战时期,美国海空军的主力战斗机为F-4幽灵战斗机,无论就价格、后勤维护的成本等方面来看,此种重型战斗机使得美国以外的盟国和其他想要采购美国战机的国家难以接受,因此美国决议开发专供外销给盟国的轻型战斗机,这个政策下的第一架飞机是诺斯洛普公司以T-38高级教练机为蓝本,推出的F-5A自由斗士战斗机(双座机种为F-5B)。随后以提升航电与强化对空作战能力,并且维持原先的简单,容易操作与维护的原则推出F-5E(双座版为F-5F)。
1955年发展以来,F-5系列飞机装备的数量已达2600架,销售到32个国家,主要是 F-5A/B,F-5E/F以及其它供各国修改的派生型别,在第三世界使用很广泛。F-5E 是在尼克松政府鼓励出口国际战斗机的政策下,要求用现有战斗机改型以供出口。项目由美空军招标,1970年11月,诺斯罗普公司夺标获胜,于1972年9月首飞。1973年F-5E开始装备美空军,并训练外籍飞行员,以后销往世界许多国家。
20世纪70代中期,诺斯罗普公司分析系列F-4、F-5、米格-21以及世界拥有的4000 架轻型战斗机市场,并希望占有约1500 架份额,因此,把 F-5E后继机摆上了日程。
建造沿革
立项决策
正当诺斯罗普公司考虑发展F-5E后继机时,1977年5月,卡特政府发出总统13号指令,禁止为出口目的发展与F5改进型飞机,但诺斯罗普公司仍在进行方案设计,1978年选定了F404作为动力。
1980年1月,卡特政府以总统3号指令允许发展出口飞机,并可以有选择地向国外销售,要求出口飞机水平在F-5E与F-16之间,但政府不提供财政支持。这就是FX项目的来由。诺斯罗普公司分析,在FX政策约束之下,F-16不会出口,即以F-5G投人竞争。通用动力公司以F-16装老的J79发动机作为出口机型竞争。
诺斯罗普公司董事长,决策人约翰·汤玛斯以一页备忘录形式提出要求,勾划出型号战略,强调R&M(可靠性与维修性)和最小全寿命费用:要求采取80%F-16能力与l/2F-16费用政策。 在当时约束FX项目技术水平的政策之下,约翰的型号战略并不显得有什么大的失误,但这项战略在环境变化的影响下,缺乏应变能力。
1981年,里根政府执政,放宽了出口战斗机政策。1981年7月,里根政府指令可以销售一线飞机给巴基斯坦、韩国。
为适应与F-16的竞争,诺斯罗普公司进一步修改F-5G的性能,加强数字电子综合系统,使用更有威力的PD雷达APG-67(V),以后又增加载油量,进一步把F404的推力从71,171.2牛顿提高到800676牛顿(16000~18000lbf)。
原型试飞
1982年5月第一架飞机出厂,但无订货。2架原型机共试飞1,50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