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简称“浙江省学联”,英文译名为“The Students’Fede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英文缩写为“ZJPSF”)是中共浙江省委领导和共青团浙江省委指导下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全省性联合组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 外文名
The Students’Federation of ZhejiangProvince
- 属于
全省性学生组织
- 成立时间
1952年9月
- 简称
浙江省学联(ZJPSF)
组织体制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浙江省学联代表大会是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省学联委员会是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在省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省学联主席团是省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省学联秘书处是省学联主席团领导下的日常工作机构,向省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学联委员会是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在省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省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在省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省学联的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省学联主席团工作报告;召集省学联代表大会;选举省学联主席团。
省学联主席团是省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省学联主席团推选若干执行主席并实行驻会制度。在省学联代表大会和省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省学联的重大事项;审议、批准省学联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召集省学联委员会会议;决定聘任和解聘省学联秘书长、副秘书长;批准任免省学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省学联秘书处是省学联主席团领导下的日常工作机构,向省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省学联秘书处由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执行省学联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负责省学联日常工作;管理省学联的财产和经费;在省学联主席团闭会期间,受省学联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省学联。
组织章程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修订)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简称“浙江省学联”,英文译名为“The Students’Fede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英文缩写为“ZJPSF”)是中共浙江省委领导和共青团浙江省委指导下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全省性联合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
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学生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在维护国家
和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学生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四)加强与兄弟省市学联和港澳台及各国学生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交往,增进相互的了解和友谊。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