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朗
2包朗,英国人,1923年出生于印度,后在英国受教育。1947年来港。1965年至1973年任太古洋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并任太古洋行有限公司董事。1968年任香港立法局非官守议员,1974年退出。1972年受封太平绅士,并获OBE勋衔。现已退休。另有《霍桑探案全集》小说同名人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包朗
- 国家
英国
- 职称
商业巨子
- 出生年代
1923
人物关系共1人

外国名人
名人姓名:包朗
出生年代:1923—???
名人职称:商业巨子
名人国家:英国
小说人物
基本简介
包朗,出自程小青名著《霍桑探案全集》
程小青笔下的大侦探霍桑的助手。专业作家,主修文学。是一个富有望像力的人,但在破案中不如霍桑那样会灵活运用。为人善良,性格顽强,有时为了试探霍桑的技能,故作狡猾。脾气有些急躁,处事过分拘谨小心.他的勤奋、忠诚深得霍桑的赞许。与霍桑在《舞后的归宿》、《灰衣人》、《血手印》、《白衣怪》中有出众表演。包朗和霍桑不仅是好同友,更是最佳的黄金搭挡。
详细介绍
在霍桑探案中,包朗这位助手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热爱侦探事业,愿意为此献身。他勇于进取,嫉恶如仇,虽处助手地位,却处处主动;他出生入死,为种种疑案动足脑筋,运用他那有限的推理能力,尽量为霍桑排难解纷。他热情爽朗,心直口快,又常常蒙在鼓里。当霍桑破案已有十分把握、部署的计划已出台,包朗往往还不明白,于是经常埋怨霍桑“卖关子”。他在侦破工作之余,勤于笔耕,将种种怪异之事记录下来,写成小说。霍桑探案中,他似乎又是一个文学界中的人物。总之,包朗,不失为一个性格可爱的、正直勇敢的知识分子,一个杰出的侦探工作者。所有这些,不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共同理想
程小青的描述,包朗和霍桑是大学里的同窗,彼此都有服务社会的共同理想。共同的侦破事业将他们联结在一起,他们是一对患难与共、相濡以沫的平等朋友。他虽是助手,霍桑却从未以主人身份命令他去做过一件事。他们在同气相求中寻求人性的温暖,在有商有量、互相帮助体贴中寻求人间的真情。在拜金社会中,他们真诚相见而非互相利用,这种关系,就是那个黑暗社会中可贵的闪光点。亚里士多德说过:“朋友应是同一灵魂寄在两个躯壳中。”霍、包两人在侦探事业中建立起来的友谊,使他们在合作中犹如共有一个灵魂而生存着的两个人。
《活尸》一案
在《活尸》一案中,一个服毒的女子不说一句话,不明不白地死在霍桑家中。这个从天而降的变故,一下子使霍桑处于被动之中。一时舆论大哗,流言四起,报纸甚至把霍桑为救助这位女子抱起尸身送往医院的事渲染为:“软玉温香抱满怀”。在“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态势下,包朗却勇于承担责任,他说:“事情发生时,我是个目击者,万一有什么意外,我情愿和你共同负担。”包朗的话温暖了朋友的心,“竟使霍桑沉着的脸上钩起一丝微笑。”他说:“包朗,你真是我的患难知己。我想凭着我几年来在社会上的信用,这件事谅来还担当得住;意外的铁窗风味,我大概还不至于领受。”他劝包朗乘夫人外出探亲的机会,住到自己家中来,因为“楼上那只旧榻至今还没有折卸哩!”而包朗也极愿与知友一起“重温独身时的同居生活”……
男扮女装
包朗探案生涯中,有过一次有趣的男扮女装的经历。在《沾泥花》一案中,霍桑为了侦破那个拐匪团伙,决心闻人虎穴,引蛇出洞,为此,他提出要包朗假扮他的老婆(取假名丽珠)。包朗一听简直傻冒了,表示实在干不了这种事。雹桑说:“我可以当导演,保证教会。”包朗依旧犹豫,说:“虽然,我所装扮的又是个私奔的荡妇,我又何以为情?——”又说:“扮女子是犯法的——。”霍桑说:“你犯法,目的就为着要维持法律。谁知道谁都要敬佩你呢。”包朗就在这为义务所迫、无可推诿下勉强允诺了。霍桑身穿时新式样的灰鼠袍,足登浅梁缎鞋、白丝袜,头戴浅灰色西色泥帽,装扮得像个花花公子。名字也变成了“赵金寿”,而包朗则穿上了黄色花呢大衣,颈围白丝巾,“头戴发套”这四个字,在作品中未作交代,是个漏洞,装扮女子,这是不可少的),住进了绑匪的大本营——西新桥申江旅馆中去,当“赵金寿”与绑匪头子谈判成功,准备来付款取走“丽珠”这个“女人”时,包朗拔出了手枪,配合“赵金寿”,一起捕获了三名绑匪,包朗的智勇精神在这里表现得很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