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成立于2004年9月。专委会是在1998年5月,由全国高校摄影联合会申请成立中国高校摄影学会,并进行了社团登记。
简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成立于2004年9月。专委会是在1998年5月,由全国高校摄影联合会申请成立中国高校摄影学会,并进行了社团登记;2002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分会;2003年9月,民政部批复成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与全国高校摄影联合会并存,以“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的组织形式开展工作,办公地址设在成都。
专委会目前会员、团体会员和理事单位有来自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四川、辽宁、湖北、陕西、江苏、江西、河南等22个省、市的高校摄影学会,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鲁迅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南方摄影学院等1000余所高校。
专委会是全国高校摄影教育界的权威组织,拥有众多高校摄影教育专家和著名摄影家。理事会由全国从事高校摄影教学、摄影理论研究、摄影组织管理、摄影创作等工作的骨干教师组成;主席团由我国著名摄影家和高校领导担任,如摄影教育金像提名奖获得者张宗寿同志、辽宁大学副校长刘志超同志、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院长李以镔同志、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王小鹏同志等;学术委员由老一辈摄影教育家舒宗侨、韦彰、彭国平、张益福、肖绪珊、徐国兴等先生担任。
专委会自成立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教育部体卫艺司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关心下,在全国各高校的支持与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下, 为发展高校摄影教育事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功地举办了“尼康杯”全国大学生现代 校园生活摄影大赛;两届“凤凰·乐凯杯”全国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及“索佳杯”摄影艺术作品展等活动;与此同时,专委会对摄影教学、摄影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更是注重:举办了首届全国高校摄影理论研讨会;首届全国高校摄影教学研讨会及四届全国高校学会摄影教育理论研讨会;首届“当代影像文化大论坛”;出版了《中国高校摄影教育理论研究》、《全国高校摄影教育论文集》等论著。为表彰在高等院校中从事摄影教学、理论研究及摄影创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优秀大生,从1999年设立了“摄影教育奖励基金”,两年一届评选“红烛奖”、“人才奖”等奖项,开创我国摄影教育专项奖励之先河。2001年,联合会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开办了中国第一个摄影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收学员50人;2005年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了“行政管理”研究生进修班。
短短的时间,全国高校的摄影院校、摄影专业、摄影系、摄影班如雨后春笋,焕发出蓬勃生机,显现出摄影教育的巨大潜力。由于我国摄影教育起步较晚,与国外的摄影教育差距较大,目前仍面临着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全体会员和高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摄影教育事业一定会更加辉煌。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管的全国高校摄影教育工作者和摄影教育家组成的学术性专业团体。学会成员来自全国各高校从事摄影教育、摄影理论研究、摄影科研、摄影创作和摄影组织管理的教育工作者。
第二条 本学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全国高校摄影教育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开展摄影教育、理论研究和摄影创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摄影教育发展。在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法律和政府各项法规、法令的前提下,按自身特点开展摄影教育、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摄影创作等社会活动。
第三条?本会地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
第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简称:中国高教摄影教育专委会。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本会的任务是广泛团结全国高校摄影教育工作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摄影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摄影学科理论研究,提高摄影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形成有我国特色的摄影教育体系。
第六条 筹措办会经费,举办影展、表彰先进,开展摄影理论研究和摄影创作实践。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摄影教育工作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摄影教学、理论研讨、摄影艺术和学术的交流,繁荣我国摄影教育事业。
第八条 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摄影职业教育和摄影素质教育,为摄影行业培养、输送优秀的人才。
第九条坚持改革开放,加强与海内外摄影界,尤其是摄影教育界同行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对全国各省、市高校摄影学会和各高校摄影学会有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