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定义
  • 4.保质期与保存期的区别

保存期

“保存期”可以理解为有效期,也就是指在正常条件下,食品的最终食用期。 如果某一食品超过了保质期,但其不一定就超过了保存期。换句话说,保质期保证的是在标注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是最佳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仍然可以食用。但超过了保存期的食品,质量会发生变化,因此不能再食用,更不能用以出售。根据《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食品的生产Lt期都不能省略,而保质期、保存期可以任选或同时标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保存期

  • 外文名

    use-by date

  • 推荐的最后

    食用日期r

  • 预计的终止

    食用日期

  • 预包装食品

    不再具有消费者所期望的品质特性

定义

保存期(推荐的最终食用期)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食品不再适于销售和食用。

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recommended last consumption date; expiration date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在此日期之后,预包装食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费者所期望的品质特性,不宜再食用。

专家解释在制定产品标准时, 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越长对食品品质要求越高。

2011年5月13日卫生部发布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其中对保质期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新标准中对保质期的定义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同时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

保质期不是识别食物等产品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可能由于存放方式,环境等变化物质的过早变质。所以食物等尽量在保质期未到期就及时食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产品的保质期是指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些产品,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

《预 包装 食 品 标 签 通 则》GB 7718- 2004

保 质 期 date of minimum durability

最佳 食 用 期 best before

最 短 适 用日期 date of minimum durability

预包 装 食 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明的特有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保 存期 use-by date

推荐 的 最 后食用日期recommended last consumption date; expiration date

5.1.6.2 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应标示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

附:国家食品主管部门对一些食品的保质期作出了以下规定:  1、酒类:瓶装普通熟啤酒保质期为2个月,特制 啤酒4个月;瓶装葡萄果露酒为半年。  2、饮料类: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保质期为3个月,罐装6个月;果汁玻璃瓶装6个月。  3、罐头类:鱼肉禽类罐装、玻璃瓶装保质期2年;果蔬菜类罐装、玻璃瓶装为15个月;油炸干果、番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保质期为1年;马口铁罐装奶粉为1年,玻璃瓶装9个月,500克塑料袋装4个月。  4、食糖类:饼干马口铁桶装3个月,塑料袋装为2个月,散装为1个月;巧克力、夹心巧克力保质期为3个月,纯巧克力6个月,散装的1个月;调味品类酱油和食用醋为6个月。

保质期与保存期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