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专业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际经济法专业
- 专业代号
专科为030104
- 本质
法律规范的总称
- 关系
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
概述
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早在中世纪末期,欧洲主要商业城市就有一些关于国际商业交易的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大量出现 ,并具有了国家之间条约的形式。作为一门学科,国际经济法学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发展起来。
详细介绍
专业代号:高中起点本科为990012;专科为030104;独立本科段为030105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含专业的培养目标)
要求考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业务学习上,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课程设置及说明
序号 | 层次 | 课程 代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备 注 |
1 | 专 科 段 | 00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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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00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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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00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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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011 | 大学语文(本)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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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学分:总学分146学分,其中专科段76学分,独立本科段70学分。
三、报考条件
以下专业专科以上层次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
法学类: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刑事司法、律师等专业;
公安学类:治安学、治安管理、监所管理、刑事侦察、边防管理、边防公安等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
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时,须加试(0242)民法学、(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5677)法理学3门课程,所有加试课程均为推荐课程。
四、学位课程
(0225)国际贸易法、(0247)国际法、(0249)国际私法
五、沟通课程
高中起点本科专业:(0227)公司法、(0232)国际投资法、(0233)税法、(0244)经济法概论、(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0247)国际法、(0248)国际金融法、(0250)国际经济组织法、(0252)国际税法、(0253)国际商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