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医学细胞生物学分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医学会医学细胞生物学分会
- 成立时间
1992年4月
- 筹备人
宋今丹
- 领导单位
中华医学会
简介
中华医学会医学细胞生物学分会是在中华医学会领导下,1992年4月由宋今丹倡导进行筹备,并经中华医学会第二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成立的,迄今已有17年历史。分会会员来自全国各大学、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分会倡导发扬学术民主,活跃学术气氛,推动了全国医学细胞生物学专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医学细胞生物学的教学和普及。
分会的业务范围是:在中华医学会的领导下,组织进行全国医学细胞生物学的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等。分会委员候选人由会员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医学细胞生物学分会目前已举行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学术大会,现为第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第三军医大学基础部杨恬教授。
章程
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关于设立专科分会的规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专科分会的组建和换届改选规定如下:
一、专科分会的性质和任务
专科分会是中华医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的学术分支机构。
专科分会名称不得直接冠以“中华”宇样,正式名称为“中华医学会某某专科分会”,不另定章程。
专科分会的主要任务:坚持学会宗旨,根据总会的学术活动方针和总体计划,制定本专科分会的学术活动计划;组织本专科分会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评议、审定与本专业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推荐优秀论文和科普作品;领导本专科杂志编委会的工作;掌握本专科的国内外科技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咨询工作;组织本专业的继续教育,举办学习班和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发现和推荐优秀科技人才,联系本专业科技人员,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有关专业学科的学术活动,沟通与有关专科分会之间的业务联系。
专科分会要坚持民主办会原则,重大问题、年度计划等都要经过专科分会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申请成立专科分会的条件和办法
1.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某专业已形成专门学科,建立分会后其学科领域及工作任务与其他专科分会、本会以外的一级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不重复。
2.已形成覆盖全国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中华医学会会员队伍,并有学术方面造诣较深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有一定学术威望的科技骨于力量。
3.能独立开展国内外学术活动和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及有关资料。
4.申请成立专科分会前,应先受聘成为专业学组,参与专科分会组织的本专业学科的学术活动,待条件成熟后再申请成立专科分会。
5,申请成立专科分会应由该学科的学术带头人1人提议,至少5人附议(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会员),并作为发起人,提出成立专科分会的报告,说明专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现有专业队伍和中华医学会会员队伍的情况,成立分会的目的、任务和必要性,活动范围和内容,本专业学科的有关论著、科技成果,并填写专科分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总会学术会务部。
6.为避免重复设置,总会学术会务部受理申请报告后,应先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有关部门协商,并征求相关专科分会的书面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报总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提交总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总会学术会务部受理申请报告后应及时将办理结果通报发起人。
7.经审批同意组建的专科分会由总会正式行文批复。在原发起人的基础上组成筹备组,成员以5人为宜。在总会领导下,由学术会务部会同筹备组共同协商,提出全国委员的建议名单,应由占全国u3以上省份的委员组成委员会。委员所分布的地区和单位不宜过分集中,如发起人年龄超过65岁,原则上不进入委员会。在征求省级医学会的意见并确认其中华医学会会员资格后,确定委员人选,报总会备案。
8.自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专科分会之日起,应在两年内完成组建工作,否则即自动取消成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