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星级公园评比标准
星级公园有五个评价标准项目,按照公园环境管理、公园秩序管理、工作管理规范化、人性化服务、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设定总分600分。其中公园环境管理160分,公园秩序管理150分,规范化管理工作95分,人性化服务管理95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100分。
评比办法
(一)每一个评价标准项目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并对子项的具体标准赋以分值,按各子项目的相应
分值进行打分。
(二)全市公园凡符合条件的均可采用申请报名的办法参加成都市星级公园的评定。
(三)星级公园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游客意见征询相结合的办法进
行,专家评审组由市园林局相关领导和从事公园管理的专业人员组成。
申报办法
成都市园林管理局负责成都市星级公园评定组织工作。星级公园评定按照逐级申报原则进行。
(一)局属公园直接向市园林管理局申报。
(二)申报星级公园评定的公园,可向所在区(县)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星级
公园申报表。
(三)区(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星级评定标准对申报公园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市园林行
政主管部门。
(四)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区(县)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后,在每年第四季组织专家对被评审单
位进行现场检查,按照标准和评比程序评定星级公园。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奖励
(一)被评定为成都市星级公园的将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二)在宣传媒体和绿色在线网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