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综合管理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和制度,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订的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地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林芝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性质
管理局
- 隶属
林芝
- 对象
安全生产监督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和制度,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订的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地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发布地区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和协调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承担林芝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办地委、行署交办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机关的各项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宣传培训科)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地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含煤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道路交通、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民爆、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实施执法监察;负责全地区重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有关规章、规程、标准;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参与指挥、指导、协调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下属处室
(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