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情况
  • 3.主要职责

中阳县卫生局

基本情况

中阳县卫生局根据中共中阳县委、中阳县人民政府《中阳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为正科级建制,是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卫生综合工作的部门。1990年至2002年5月,卫生局位于县城南正街18号,办公用房8间约168平方米。2002年5月,办公地点随防疫站迁至二郎坪9号(原妇幼院)。2002年11月,按照县委、政府安排办公地点迁至政府大院东1号楼4层,办公用房5间约120平方米。2004年5月,办公地点迁至县政府大院东2号楼5层,办公用房9间约198平方米。

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章、条例;拟定全县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医疗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医疗卫生技术标准;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

2、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

3、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落实党和国家农村卫生政策,研究拟定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和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改革。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并实施全县疾病防治和保健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防治、指导和监管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5、研究拟定全县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执行措施,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6、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依法对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设备、项目进行准入管理;负责全县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计划、申报、实施;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

7、负责全县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拟定并实施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培训、计划。

8、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组织实施中医法规、条例,总结推广中医工作经验,指导中医业务工作。

9、组织协调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组织协调重大事故伤病员抢救工作。

10、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组织开展人道主义救援,组织公民义务献血等。

12、按照有关规定,对卫生系统人事、财务、业务进行管理;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等申报工作。

13、对全县卫生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14、负责县级领导干部及特殊疾病(癌症、甲类、传染病)患者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15、负责卫生执法、医疗机构、器械、食品、公共场所、放射、环境和学校卫生、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和监督、许可证认定。

16、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