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与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合署办公,为温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是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下设项目单位,是浙江省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教育合作项目基地。 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长(园长)培训教育任务,开展教师教育研究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 地址
温州市
- 主要职责
教师、校长(园长)培训教育任务
- 前身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内设机构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内设办公室、高中科、义务(学前)教育科、干部培训科、综合研究室、财务科6个机构。
教学业绩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前身为浙江省乐清师范学校,成立十年来,顺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态势,关注培训需求,遵循规律,敬畏常识,规范管理,着眼发展,着力创新,在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两轮驱动”,培训、考核、比赛三位一体,特色品牌培训项目建设,与国内外知名高校深度合作,培训机构综合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实践,大胆突破,取得明显业绩,获浙江省“十一五”师干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师资力量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拥有一支集培训、科研、管理于一体的教师队伍,其结构合理,专长特色鲜明,师风纯正,学养优良,配齐配强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各学段学科师训员和精干管理人员。现有学科师训员38人,其中省特级教师5人,市名教师名班主任4人,省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4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比例占50%,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占84%。
奋斗目标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将以温州教育十大发展工程为引擎,全力实现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化,培训绩效优质化,培训资源社会化,培训管理信息化的奋斗目标。
下设院区
洞头分院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总建筑面积为46657平方米,总投资2.75亿元,于2013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教工宿舍、运动场馆、学员食宿用房、食堂等。1
雁荡分院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位于温州市乐清市雁荡镇响岭街12号。
参考资料
- 1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揭牌启用-新闻中心-温州网温州新闻网(引用日期 20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