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粮食局
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全市粮食(含食油,下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主要职责
(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全市粮食(含食油,下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督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
(四)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制定行业技术规范,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教育培训,拟订粮油行业产品地方质量标准,协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市、县(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做好上报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报批和省级储备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
(七)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负责对市粮食局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及事权管理。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邹润发,局长,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汪志强,党委书记,主持市局党委工作。
张绍义,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调控科、监督检查科、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执法监督工作。
管国辉,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综合服务公司、质检站、实业公司及计划生育、工青妇、文明单位创建、老干部、社会综合治理、行政复议、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徐润根,纪委书记,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周华堂,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行业指导科、仓储管理科、安全生产、企业转制、清理旧欠、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农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