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机构职责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5月由魏县建设局更名,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工作。现有职工364人,离退休职工55人,环卫工人687人。下辖环境卫生管理处、绿化处、路灯管理所、公园管理处、魏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工程建筑造价管理站、房产管理所、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管理稽查站、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人防办等24个职能业务科室。3个下属企业:市政管理工程公司、魏县污水处理厂、魏县垃圾处理厂。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性质

    事业单位

  • 地址

    魏县

  • 属性

    非盈利

简介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5月由魏县建设局更名,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工作。现有职工364人,离退休职工55人,环卫工人687人。下辖环境卫生管理处、绿化处、路灯管理所、公园管理处、魏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工程建筑造价管理站、房产管理所、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管理稽查站、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人防办等24个职能业务科室。3个下属企业:市政管理工程公司、魏县污水处理厂、魏县垃圾处理厂。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并组织指导实施。

2、参与项目建设的选址定点,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负责工程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和建设机械材料装备行业管理;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

5、负责推进全县城镇化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村庄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的管理。组织实施燃气行业发展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燃气,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

7、负责城市防空工作,搞好人口疏散计划,并负责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

8、研究制定有关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的政策和规章;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查,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改造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镇住宅建设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保障项目的管理,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9、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抗震防灾工作。

10、负责全县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民用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设工程节能减排工作。

11、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相关资质、执业资格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城市绿地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征收绿化用地补偿费。

13、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工作,监督管理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

14、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运营和管理,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并负责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15、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审批,组织征收城区排水有偿使用费、道路占用(挖掘)费及征收有关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集资费等各项收费工作。

16、负责建设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县委抓好建设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